*ST金泰(30022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5-10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0)及《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取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通知》,通知载明:鉴于相关候选人因忧虑金力泰公司当前面临的退市风险,主动放弃本次董事提名;且部分现任董事对当下金力泰公司存在的问题较为熟悉,故为维护金力泰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治理秩序,基于审慎性考虑,我司现要求取消我司提出的全部提案: (1)《关于罢免罗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罢免于绪刚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罢免唐光泽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罢免郝大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罢免孙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6)《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徐丽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邦荔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徐甲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10日收到股东吴国政发来的《关于取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通知》,通知载明:本人吴国政原计划罢免董事刘锐明,鉴于刘锐明已提出辞职,因此本人不再将《关于罢免刘锐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情况,现就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履行的召集程序: 召集人:公司监事会。 履行的召集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2票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审议不通过。 即董事会不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8日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作为召集人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议案1为股东吴国政由临时提案方式提出,议案2为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共同由临时提案方式提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45。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以现场登记方式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纯超 电话:021-31156097 传真:021-31156068 邮编:201417 联系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5。投票简称:“金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化工 附件二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化工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4.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5.受托人姓名(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7.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名。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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