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00291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庄园牧场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5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61,213.2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878,786.7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35-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467,763.72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配套设施已全部投资建设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期所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优化部分建设支出。 2、因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和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专项贷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3、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根据工程及采购合同,存在少量项目质保金尚未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项目及配套设施已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资金已基本支付完毕,项目奶牛养殖规模已达万头,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5年8月31日,“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5,467,763.72元(包括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305,945.39元、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约117.1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约117.10万元,针对前述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本次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庄园牧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林 任丹妮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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