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300689):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学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澄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学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澄天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18,67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6%(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98%)。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学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澄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价格
5、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学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澄天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之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之情形。 5、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冯学裕先生、冯澄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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