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2、上述第3.00、4.01、4.0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25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8层公司会议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0002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源左艳秦 电话:010-88275651 传真:010-682144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8层。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9 12 年 月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70”,投票简称:“汉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附件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 “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25日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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