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688378):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7-00014 号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3:05:29 中财网
原标题:奥来德: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7-00014 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7-00014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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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7-00014号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阅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了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贵公司编制的相应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以使非经常性损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项目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主要项目说明如下: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2,529,902.716,465,003.39
 12,529,902.716,465,003.39
二、政府补助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2,233,455.7421,760,514.3018,566,340.92
9,125,773.9222,431,739.1724,614,751.05
21,359,229.6644,192,253.4743,181,091.97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产生的损益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119,901.061,095,384.59853,711.64
1,119,901.061,095,384.59853,711.64
四、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40,000.00-125,000.00-630,000.00
-129.90-3,133,635.09 
5,119.14-136,625.15-11,255.23
-35,010.76-3,395,260.24-641,255.23
五、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2,828,889.12-2,249,800.433,091,340.86
2,828,889.12-2,249,800.433,091,3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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