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68872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艾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艾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龙创投”)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艾龙创投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69,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66%;本次权益变动后,艾龙创投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06,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艾龙创投发来的《关于持股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华为艾龙创投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小华与艾龙创投为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约0.61%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披露《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艾龙创投拟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64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艾龙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并于2025年9月9日公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8日,艾龙创投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9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艾龙创投的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未参与减持。本次减持完成后,艾龙创投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5,869,565股减少至4,962,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66%减少至5.63%。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艾龙创投出具的《关于持股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艾龙创投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0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356,000股。艾龙创投的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未参与减持。本次减持完成后,艾龙创投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4,962,665股减少至4,406,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3%减少至4.9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艾龙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华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艾龙创投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艾龙创投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艾龙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承诺的情况;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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