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688167):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3:26:09 中财网
原标题: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9月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晨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考核管理办法是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所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与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相符合,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C***Z***先生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是公司的技术带头人,在技术路线规划、新技术方向探索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为公司培养了多位技术人才。同时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中,明确技术定位,基于投资项目的技术资源制定公司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聚焦核心技术领域,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方向指引。公司授予C***Z***先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相匹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02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刘兴胜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刘兴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的经营、治理中,明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重大投资并购、业务转型等关键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直接影响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效率及长期价值,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授予刘兴胜先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相匹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系公司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原监事会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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