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6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95,729,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283,260,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12,469,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0人,代表股份21,38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8,9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2人,代表股份12,469,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议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076,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8%;反对1,58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5%;弃权72,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9,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61%;反对1,580,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6%;弃权72,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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