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四川长虹(600839):四川长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9:40:49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长虹:四川长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7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 对象被担保人名称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元长虹”)
 本次担保金额20亿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269,243.77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6.58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 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含 直接和 间接)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截至本 公告披 露日担 保余额本次 新增 担保 额度担保额 度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担保 预计 有效 期是 否 关 联 担 保是 否 有 反 担 保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         
四川 长虹 电器 股份 有限 公司广元 长虹 电子 科技 有限 公司99.95%98.62%02013.38%5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元长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元长虹新增担保,其中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有效期5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本公司、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虹创投”)分别持有广元长虹99%、1%股 权  
法定代表人杨胜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6253UW8B  
成立时间2010 3 11 年 月 日  
注册地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王家营都市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 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410,839,816.65583,973,234.75
 负债总额405,183,467.56572,154,555.65
 资产净额5,656,349.0911,818,679.10
 营业收入310,872,356.04939,497,109.05
 净利润-6,210,168.63-1,304,313.40
*
此财务数据为广元长虹单体财务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保证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证人: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合作方;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金额:20亿元人民币;
(六)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七)保证期间:五(5)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八)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九)反担保情况: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广元长虹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良性经营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

在对广元长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广元长虹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广元长虹99%股权,公司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长虹创投持有广元长虹1%股权,公司穿透持有广元长虹99.95%股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无需长虹创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无需广元长虹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广元长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元长虹新增担保,其中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有效期5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69,243.77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8%,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86,2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8%。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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