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300366):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2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创意信息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洪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翔君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发现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履行履约义务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主要责任人,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不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代理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2022年度,公司承接的下游客户大数据平台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向客户提供软硬件供货,并承担相关售后服务、免费软件升级及质保服务的义务,公司基于合同约定的主要履约义务判断自身为主要责任人,对该项目按总额法确认收入。近期,公司结合了解到的该项目上下游交易情况对该项目进行了再次梳理和论证。该项目交易履约过程中货物从供应商直达客户指定仓库,公司对存货的控制权存在一定的瞬时性、过渡性,公司更倾向于代理人角色。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调整为净额法。 本次调整仅涉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项目,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 对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上述更正对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 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更正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 对2022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上述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5. 对2022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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