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00240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96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G座3楼会议中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5:00 (4)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远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4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42,983,3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6740%。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29,233,5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88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1,04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3,749,8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887%。 (3)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44人,代表股份13,831,6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93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34,1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4%;反对1,641,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7%;弃权50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682,452股;反对1,641,883股;弃权507,300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21,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6%;反对1,659,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0%;弃权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669,352股;反对1,659,883股;弃权502,400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06,3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1,674,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2%;弃权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654,652股;反对1,674,583股;弃权502,400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270,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12%;反对7,210,0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1%;弃权50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18,530股;反对7,210,005股;弃权503,1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331,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91%;反对7,182,0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0%;弃权4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80,130股;反对7,182,005股;弃权469,50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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