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55:44 中财网
原标题:向日葵: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14:3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少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58人,代表股份374,480,883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29.092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66,452,419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28.468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456人,代表股份8,028,464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0.6237%。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两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7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6%;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1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20,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42%;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8%;弃权1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76,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4%;反对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24,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528%;反对6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32%;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4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88,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5%;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1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35,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5986% 48,500 0.6041%
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1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73%。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61,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09,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710%;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90%;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00%。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9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1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40,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6%;反对4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8%;弃权144,400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7986%。

2.0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9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1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7,847,5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7455%;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1%;弃权1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74%。

2.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74,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51,800 0.0138% 154,3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22,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2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2%;弃权1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19%。

2.0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192,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0%;反对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1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40,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066%;反对9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3%;弃权1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52%。

2.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4,282,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反对4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1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

7,830,5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5338%;反对4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4%;弃权1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58%。

2.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287,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4%;38,100 0.0102% 155,0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35,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48%;反对3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6%;弃权1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06%。

2.10 < >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159,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2%;反对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07,2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980%;反对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6%;弃权2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24%。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龚劲、刘心怡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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