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600505):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8:55:13 中财网
原标题:西昌电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00505 2025-049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整章 修订 说明本次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条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 述内容删除,部分“监事会”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此外,《公 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 条列示。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 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
 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 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 内容。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2第九十八条 部分新增公司董事会增设职工董事一名,职 工董事应为依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 系的在职职工(股东单位派出人员除 外)。 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的任 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 工董事作为公司兼职董事,其薪酬待 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不额外增 加薪酬与津贴。 职工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后,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报 告,并按规定履行公告程序后生效。 公司应建立职工董事管理办法。
3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13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 人。第一百零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 各1人。
4新增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新增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6新增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7新增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 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 责人(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8新增第一百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
  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 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 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 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 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 制定。
9第七章监事会整章删除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10第一百六十六条 利润分配的监 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 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 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 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 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 股东回报规划;删除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 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本次章程修改主要围绕取消监事会做适应性调整,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其他相关要求修改内容待下一步再做系统修改。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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