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无锡华东重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 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 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 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 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年8月28日,贵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5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 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 开方式、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参会 人员、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式等。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无 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的时间、 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对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之股 东账户卡、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证明及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进行了核对与 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81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165,602,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32%。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9,2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9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78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6,397,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33%。(根据股东周文元 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周文元在协议约定弃权期间内 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截至 本次股权登记日,周文元共持有公司1,185,286股股份,故 该部分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1,006,505,355股。)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全部董事、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提供 的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647,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2%;反对786,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0%;弃权16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42,15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29%;反对 7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3382%;弃权1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89%。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24,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4%;反对620,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弃权15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5,119,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44%;反对620,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10.5149%;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07%。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8%;反对1,653,85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7%;弃权1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8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886%;反对 1,653,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0440%;弃权1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7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7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4%;反对1,653,65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6%;弃权1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7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496%;反对 1,653,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0407%;弃权1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097%。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3%;反对1,520,25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0%;弃权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26%;反对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1,520,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5.7786%;弃权1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588%。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7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7%;反对1,654,15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9%;弃权1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93,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07%;反对 1,654,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0491%;弃权1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401%。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7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8%;反对1,663,45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5%;弃权156,800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77,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343%;反对 1,663,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2068%;弃权1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588%。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7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3%;反对1,663,55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6%;弃权15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76,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208%;反对 1,663,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2085%;弃权1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707%。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综合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 果如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签署页)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承办律师: 袁红兵 刘啸虎 承办律师: 浦勇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电话: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 号世金中心 楼 0510-82835925/82835926/82835927 118 3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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