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牛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1,997,6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7%)的股 东牛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今日收到特定股东牛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 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牛江先生拟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1,997,667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其中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鉴于牛江先生在IPO期间作出的减持价格承 诺已经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牛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 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牛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所做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3月30日,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如有)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牛江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江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牛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牛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牛江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牛江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牛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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