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0007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45: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南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5-43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7日下午3:00中的
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总部办
公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吴琨宗先生辞职,副董事长赖
晓敏先生因工作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兰银先生
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318人,代表股份1,314,265,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54.222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83,615,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52.957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3人,
代表股份30,650,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64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副董事长赖晓敏先生、独立董
事谢娟女士、独立董事郭明文先生,副总裁朱兴安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杰、谢兵
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
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1,304,086,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254 %;
反对9,843,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490 %;
弃权335,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5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20,474,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29 %;
反对9,843,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16 %;
弃权335,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955 %。

表决结果:通过。解旗先生补选为公司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068,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067 %;
反对24,04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294 %;
弃权2,153,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638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4,456,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96 %;
反对24,04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55 %;
弃权2,153,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49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33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271 %;
反对25,49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400 %;
弃权4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4,725,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46 %;
反对25,49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1768 %;
弃权4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377,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302 %;
反对 25,468,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379 %;
弃权419,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9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4,76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67 %;
反对25,468,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38 %;
弃权419,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695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33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273 %;
反对25,50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406 %;
弃权 42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1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4,727,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30 %;
反对25,50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1996 %;
弃权 42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杰、谢兵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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