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0007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5-43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7日下午3:00中的 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总部办 公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吴琨宗先生辞职,副董事长赖 晓敏先生因工作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兰银先生 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318人,代表股份1,314,265,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54.222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83,615,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52.957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3人, 代表股份30,650,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64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副董事长赖晓敏先生、独立董 事谢娟女士、独立董事郭明文先生,副总裁朱兴安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杰、谢兵 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 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1,304,086,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254 %; 反对9,843,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490 %; 弃权335,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5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20,474,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29 %; 反对9,843,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16 %; 弃权335,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955 %。 表决结果:通过。解旗先生补选为公司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068,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067 %; 反对24,04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294 %; 弃权2,153,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638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4,456,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96 %; 反对24,04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55 %; 弃权2,153,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49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33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271 %; 反对25,49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400 %; 弃权4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4,725,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46 %; 反对25,49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1768 %; 弃权4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6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377,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302 %; 反对 25,468,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379 %; 弃权419,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9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4,76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67 %; 反对25,468,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38 %; 弃权419,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695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8,33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273 %; 反对25,50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406 %; 弃权 42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1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4,727,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30 %; 反对25,50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1996 %; 弃权 42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杰、谢兵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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