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11809号2幢,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小铜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29,179,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2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328,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9,850,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486,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486,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9,00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8%;反对161,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4,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25%;反对161,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80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曾玉玲律师、朱培元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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