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菱环境 股票代码:30101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号楼A座F1层1288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号楼A座F1层12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颖琦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10号之一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10号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号楼A座F1层1289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号楼A座F1层12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梓华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玮贤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宝瑜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菱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11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6第七节 备查文件..................................................................................................... 17 附表............................................................................................................................. 19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承投资
姓名:崔颖琦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5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申菱投资
姓名:崔梓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8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玮贤 姓名:崔玮贤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9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宝瑜 姓名:崔宝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90******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崔颖琦、崔梓华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菱投资系崔颖琦控制的企业,众承投资系崔梓华控制的企业,众贤投资系崔玮贤控制的企业,崔颖琦与崔梓华、崔玮贤、崔宝瑜系父女(子)关系,众承投资、众贤投资、崔玮贤、崔宝瑜系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崔梓华的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承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6,831,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263%,无实际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承投资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崔梓华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众承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安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众承投资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6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申菱投资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056,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77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7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00%,其持股比例合计减少0.8770%。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致行动人: 崔颖琦 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一致行动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致行动人: 崔梓华 一致行动人: 崔玮贤 一致行动人: 崔宝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致行动人: 崔颖琦 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一致行动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致行动人: 崔梓华 一致行动人: 崔玮贤 一致行动人: 崔宝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致行动人: 崔颖琦 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一致行动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致行动人: 崔梓华 一致行动人: 崔玮贤 一致行动人: 崔宝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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