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特维 股票代码:68851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无锡市珠江路2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葛志勇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2:李文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1第七节备查文件.....................................................................................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目前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了奥特维,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志勇为无锡奥创、无锡奥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志勇、李文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葛志勇、李文、无锡奥创、无锡奥利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0)。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特维股票143,773,261股,占奥特维总股本的45.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41,852,813股,占奥特维总股本的4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注:“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315,196,071股为基础计算。)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4年3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 2025年9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1,920,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45.61%减少至45.00%。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5,7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査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2025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2025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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