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47,792,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58,44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发行的“赛龙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合计增加1,009股。在本次权益分派期间,“赛龙转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793,239股。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47,793,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9,558,647.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7,793,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7,793,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股东郝源增、任萍、郝建鑫、吴若思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董监高刘文志、杨辉、黄诚燕、陈晓强、陈瑜、袁海兵、曾惠敏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28.3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赛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 咨询联系人:吴若思、熊艳 咨询电话:020-87886338 传真电话:020-87886446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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