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25.60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25.50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9月30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2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462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46,200万元,期限6年,即2023年7月24日至2029年7月23日。兴瑞转债于2023年8月15日上市。 二、关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本次“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按0.099983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9,772,783.7元÷297,777,837股=0.0999832元/股(结果截取小数点后七位)。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25.6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999832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公式,P1=P0-D=25.60元/股-0.0999832元/股≈25.50元/股(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的转股价格由25.60元/股调整为25.50元/股,自2025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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