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30017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7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165,0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价格:3.312元/股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年9月24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得信息”)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3,39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2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八)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63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3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3.36元/股调整为3.312元/股,同意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593,000股。 (十一)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二)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38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不包括汉得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汇兑损益、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如下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5,000股。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9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草案)》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或放弃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将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说明相关作废情况。 四、 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984,845,7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529,690股后的股本984,316,0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4年9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8元/股调整为3.36元/股。 公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5年5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6元/股调整为3.312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30日。 (二)归属数量:3,165,000股。 (三)归属人数:2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312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期归属情况:
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65,000股。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3,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七、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之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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