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精科(603370):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7:55:42 中财网
原标题:华新精科: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0 证券简称:华新精科 公告编号:2025-005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73.752025 8 29
万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年月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0Z0005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1,212,500.00元变更为174,950,000.00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现拟对《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所列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以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上市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已授董事会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的具体情况完善《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号修订前《章程草案》条文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文(修订内容加 粗并加下划线)
1.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73.75万股,于2025 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21.25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95.00万元。
   
3.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1,212,500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74,95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4.第二百一十九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本章程中涉及上 市公司需遵守或执行的相关规定,待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 效及实施。第二百一十九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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