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8313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100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因公出差,副董事长赵晓光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8,159,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005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魏延田授权委托赵晓光表决意见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436,5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6%。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魏延田、赵晓光、魏文筠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7,722,80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借款(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159,3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7%;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3%。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58,159,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琴、罗议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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