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3013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利信 股票代码:301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温润智造壹号(珠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2号(集中办公区)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2号(集中办公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508号(集中办公区)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508号(集中办公区)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名称:珠海横琴温氏柒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4号(集中办公区)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4号(集中办公区)信息披露义务人4 名称:珠海横琴温氏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1722办公01-2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1722办公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5 名称:珠海横琴齐创共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198(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198(集中办公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2025 9 29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利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释义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温润智造壹号(珠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08-11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2号(集中办公区)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11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4GGT5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08-11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2号(集中办公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09-02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508号(集中办公区)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 91440400MA55825NX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508号(集中办公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珠海横琴温氏柒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08-12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4号(集中办公区)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987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4XDA7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08-12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474号(集中办公区)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名称:珠海横琴温氏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04-21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1722办公01-2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4690万元人民币 91440400MA54JHGD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04-21 经营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1722办公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名称:珠海横琴齐创共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06-06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198(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月庭 出资额:24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070263690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06-06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198(集中办公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美利信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美利信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触发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3.00万股,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3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相关内容。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温润智造壹号(珠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珠海横琴温氏柒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珠海横琴温氏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珠海横琴齐创共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罗月庭 签署日期:2025年9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珠海横琴温氏柒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珠海横琴温氏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珠海横琴齐创共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罗月庭 签署日期:2025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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