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002329):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9月25日以书面及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表决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嘉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以下制度: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中,第1-7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2项需以特别决议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并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拟续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参考行业惯例,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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