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21日,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人民币857.28万元投资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高科”或“目标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协同创新23.027277%的股权。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深圳协同增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同增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协同高科20%的股权转让给协同增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协同高科3.027277%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协同增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G0CQTP1D 3、类型:有限合伙 4、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厂房3栋1035、执行事务合伙人:罗* 6、出资额:2,4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5年9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9、合伙人信息:
11、协同增材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协同增材的GP、LP均为目标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12、协同增材系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股权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公司持有的协同高科20%股权,协同高科其他股东均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本次拟转让的协同高科股权对应的账面初始投资成本为8,572,800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损益调整为-8,531,968.38元,期末账面价值为40,831.62元,拟转让20%份额所占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5,463.7元。 (4)历史沿革 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协同高科增资857.28万元,持有协同高科35.72%的股权。此后,协同高科经历多轮融资及其他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本公司所持股权被动稀释至23.027277%。 2、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P0508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兰金四路19号华瀚科技工业园3号厂房304(5)法定代表人:姚彩虹 (6)注册资本:3,722.8891万元 (7)成立日期:2019年7月1日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商务咨询、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技术信息咨询及服务、印设计、材料、设备、工艺、软件、三维打印服务和应用平台及软件平台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3D打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9)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其他情况说明 (1)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目标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高级管理人员姚彩虹女士控制的公司,姚彩虹女士已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转让公司控制权,并于2025年1月25日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公司不存在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3)本次转让前后均不涉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华拓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华拓信达审字[2025]第122号《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审计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结合目标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400万元。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协同增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20%股权、对应目标公司认缴注册资本744.57782万元(“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进行受让。 万元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2,400万元整(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 3、股权交割:本次股权交割日以受让方工商登记为目标公司股东之日为准。公司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积极协助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过渡期约定: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至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公司应善意行使目标公司股东权利,不得做出任何对标的股权产生不利影响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委托管理等。 5、费用及税费: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司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6、双方陈述和保证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甲方保证全力配合乙方、目标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乙方分别保证,其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已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获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及批准,且该等授权、许可及批准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日后被撤销、暂缓执行或终止执行的可能。 7、违约责任:除《股权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之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15日仍不履行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标的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资产进行的合理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投资效率,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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