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600081):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受理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13,853,004.50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伍万叁仟零肆元伍角人民币)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近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将有关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主体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新亭路18号 申请人:上海施耐德配电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开发区康桥路833号 二、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事实和理由 苏州精冲与施耐德分别于2015年、2021年签订《零部件采购合同》《采购框架协议》,约定苏州精冲向施耐德供应主轴产品;苏州精冲与施耐德分别于2020年、2021年签订《供应商质量协议》约定苏州精冲量产前应满足零件产品评估计划(“以下简称PPEP”)。2016年9月,苏州精冲完成PPEP认证后,施耐德正式开始在供应商系统中下订单向苏州精冲采购主轴产品。 因双方就买卖合同之间的争议,依据苏州精冲与施耐德签订的《零部件采购合同》,施耐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损失人民币13,053,004.50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800,00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仲裁截至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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