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92005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45:28 中财网
原标题:能之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就能之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 7月 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7号);2025年 8月 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672号),公司股票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4,78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563,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49,758.6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314,041.40元,到账时间为 2025年 8月 15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215Z0027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 2,217,000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84,5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554,079.8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30,490.17元,到账时间为 2025年 9月 22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215Z0036号《验资报告》。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16,997,000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548,37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截至 2025 年 9月29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募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集资金累计 投资金额投入进度
1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9,116.607,632.610.0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41.852,541.850.000.00%
合计12,658.4510,174.450.00  

截至 2025 年 9月 29 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北仑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支行)3931900104001523691,269,357.94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 大道支行7979017321100080.00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开发区支行140328010400295580.00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8603111000177723314,434,307.84
合计105,703,665.7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者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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