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301575):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8:26:19 中财网
原标题:艾芬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浦路1503号滨科大厦302室(杭州达兹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案 数:7)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股东登记方式:股东参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5年10月14日17:00前公司收到信件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格式见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范晓光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97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93-8461303
传真:0793-8461222
邮编:334100
5、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75
2、投票简称:“艾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7)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上表已勾选的,应视为受托人不可按自己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所填内容须与股东名册所记载信息一致)。 2.已填妥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0月14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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