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00233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002334 2025-04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 2025 9 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至2025年9月30日15:00。) 2 A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座13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申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6,538,6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2526%。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233,630 10.104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6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305,0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478%。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568,867股,4.6733 占公司股本总额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尚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51%;反对17,743,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48 705,200 0.7502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6,586,7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01%;反对17,743,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31%;弃权7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2025 、审议通过《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74 17,725,727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62%;弃权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8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26.3189 17,725,727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32%;弃权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62%;反对17,715,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51 732,000 0.7787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8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45%;反对17,715,327股,占出席本次70.7617 732,000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8,075,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696%;反对17,61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07%;弃权8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10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542%;反对17,61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82%;弃权851,900股,占出席本2.2676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06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636 17,622,027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05%;弃权8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09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50.8371 17,622,027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059%;弃权8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06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613%;反对17,742,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537%;弃权7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09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50.8305 17,742,627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69%;弃权7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尚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2025 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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