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

时间:2025年10月08日 17:07:52 中财网
原标题:英 力 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的履职行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和运作程序,确
保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参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
规则》(国家能源办[2019]610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国能宁电制度〔2025〕
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
秘书一名,财务总监一名,总工程师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
作,接受董事会和有关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副总经理对总
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
经理负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等公司经理层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可
以聘任或解聘总法律顾问。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经理
层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下同)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

第四条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
反本条规定的聘任无效。经营班子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经理职务。

第五条遵循依法合规、合理适度、适时调整、权责一
致的原则,在确保有效监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将其职权范围
内的部分决策事项,有条件地授予总经理以会议形式决策。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和义务
第六条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等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高级管
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履行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
者超越职权范围。

第八条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决议
和要求,完成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划。

第九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
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
题时,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安全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
产运作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
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十二条必要时经理人员可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
经理人员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经理层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外签订正常
的业务性的资金、资产运作及经济合同。

第十四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公司经理
层成员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总经理履行以下义务:
(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当自身利益与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
为准则;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
(四)接受董事会和有关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听取
董事会和有关监督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五)接受董事会的评价、考核、奖惩;
(六)提供外部董事履职所需的各项生产经营信息;
(七)按照有关规定,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工作便利和
保障服务等必要条件;
(八)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
能力,增强公司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九)讲求诚信,依法承担保守公司秘密义务。

第十六条总经理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时,应当以总经
理办公会议形式集体决策。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召开
的经理层决策会议。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执行公司党委会、董
事会会议决定,部署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董事会授
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和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总经理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时,根据需要,可委托一位
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经理层成员。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因工作特殊需要,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可以列席。纪委书记列席会议。议题内容涉及法律问题
时,总法律顾问应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部门等
人员列席。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实行民主集
中制、集体决策。与会人员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后,由总
经理作出决定。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经
理有权决定适当时间另议。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经理层成员半数以上到
会方可召开。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向总
经理请假。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
策事项,决策前一般应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
一致时暂缓上会。

第二十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记录,
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公司经理
层负责落实。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和督办工作。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具体事宜详见《宁夏英力
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应定期在董事会会议上报告工作。

当董事会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总经理应按照其要求报告
有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随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决议和要求的执行情况;
(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三)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完成情况;
(四)资金运作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项目投资和进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理层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股权)时,应将持有情况及变动情况,
如实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经理层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论董事
会是否应当知道,该经理层人员均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董事
会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成为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
(三)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应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宁夏英力
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