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105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10月7日行使完毕。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8.83 / 2025 8 26 T 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元股于 年 月 日(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7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三协电机于2025年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含第30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70.00万股)。 三协电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7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07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5,310.93万股增加至7,380.93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8.0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384.10万元,连同初1,800.00 15,894.00 始发行规模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 集资金总额为18,27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802.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475.30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东北证券已共同签署《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延期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5年9月8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与东北证券签署了承销协议,发行人明确授予东北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要求。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