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16:44 中财网

原标题:泉峰汽车: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于 2024年 12月 12日召开的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 1月 8日召开的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德润控股。德润控股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德润控股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德润控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75,44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贷款。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亦将相应调整。

(七)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50%(含本数),则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0%,则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发行前,德润控股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 2025年8月31日,泉峰精密持有公司21.20%股份,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公司19.0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0.25%股份。

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及泉峰中国投资合计控制公司 40.25%股份。本次发行预计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德润控股已承诺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0%,则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9月10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对象德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拟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八)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九)公司控股股东为泉峰精密,实际控制人为潘龙泉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年 12月 12日召开的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明确。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最终发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1、受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生产汽车关键零部件,其生产与销售活动易受乘用车市场的周期性波动的影响。鉴于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状况的紧密联系,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可能对我国汽车产业的生产与消费产生显著影响。在宏观经济扩张期,汽车行业通常经历快速增长,消费活动增强;而在经济衰退期,行业发展可能遭遇放缓,消费活动减弱。

宏观经济的不利变动可能对公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可能使公司面临订单减少、库存积压、货款回收困难等问题,公司存在受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或促使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加剧。尽管公司在生产经验、技术水平、人才队伍、客户资源等方面已有多年的积累和布局,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紧跟整车厂新车型开发速度,则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二)经营风险
1、产能释放速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服务于全球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及全球领先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该等客户对上游供应商在产品设计、工艺、质量控制及生产能力方面设有严格标准。融入其供应链需经过长期且严格的审核与认证流程,导致公司新生产基地从竣工至全面达产存在一定的爬坡期。在产能爬坡过程中,前期投入形成的资产或费用已开始折旧、摊销,配置的人员也基本到位,但因产量有限,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

2020年以来,公司相继投入建设安徽马鞍山生产基地、欧洲匈牙利生产基地,目前安徽马鞍山生产基地已开始贡献收入,欧洲匈牙利生产基地已有部分产线投产,但产能的充分释放需经历一段磨合期,以实现设备、人员及技术方案的最佳运作状态。尽管公司正不断优化运营效率、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升产品合格率,以期加速产能释放,但在扩产初期,可能面临产能释放速度不达预期的风险,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钢材等,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进而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基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公司与主要客户会就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形成产品价格调整机制,通常能够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游客户转移,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产品价格调整幅度及频次跟不上原材料价格波动,进而直接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并引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博世集团、博格华纳集团、法雷奥集团、大陆集团、马勒集团、华为、汇川等,以及全球知名汽车整车企业特斯拉、比亚迪、长城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94%、59.85%、54.11%、58.91%,客户集中度较高。

汽车零部件种类较多、规格各异,且技术标准和工艺水平要求较高。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的及时性并降低采购成本,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及稳定的零部件采购体系,并通常与上游零部件配套企业建立较为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尽量避免供应商频繁更换导致的转换成本,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相应订单需求较为持续和稳定。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公司市场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不符合客户需求,甚至出现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前次募投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为保障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人员、技术、市场和资金方面都做了充分准备,但因近几年外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利润空间显著压缩,原材料价格波动、新项目生产效率与产品合格率需要一定的爬坡周期等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尽管公司 IPO募投项目销售收入超过或基本达到承诺收入,但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同时,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于 2023年 12月达产,截至报告期末,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实现效益未及预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已进行了审慎且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期项目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产生良好的协同效益。但该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性波动、技术水平、人力资源、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及可预见的变动趋势而作出的。若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生产效率未能有效提升等不利因素导致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前募项目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公司把握全球市场机遇,从传统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战略转型,为确保产能顺利落地,公司采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但因资本性投入较大,导致负债水平进一步上升,资产结构承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66%、65.98%、72.35%、73.54%,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流动性压力得到一定缓解,但若未来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2、经营业绩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4,454.07万元、213,475.10万元、230,330.80万元、121,841.13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因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和人力成本波动,叠加公司前期资本投入较高,项目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规模效应尚不明显以及因运营所需的相关费用上升等因素,综合导致公司 2022年以来的盈利不及预期,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434.52万元、-56,452.59万元、-51,674.51万元、-16,70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712.92万元、-54,617.17万元、-52,162.02 万元、-17,296.81万元,仍处于亏损状态。

针对经营业绩亏损情况,公司已采取综合性降本增效举措专注提升自身经营效率,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毛利率呈现修复迹象,但若未来宏观和行业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则不排除前述影响因素仍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30%、-1.06%、0.47%、3.75%,总体下降,主要因近年来,下游整车厂竞争激烈,倒逼汽车铝合金压铸件行业逐步发展为充分竞争市场,同时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长、公司产品结构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匹配,生产效率和质量仍在提升中,无法充分分摊成本,进一步拖累毛利率水平。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747.32万元、-32,801.70万元、13,770.38万元、1,962.36万元,主要系业务增长对营运资金需求上升所致。尽管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营运资金占用增长势头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受经营亏损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仍面临一定压力。

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4
目录 ........................................................................................................................................... 9
释义 ......................................................................................................................................... 11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4
一、基本情况................................................................................................................... 14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0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5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48 七、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51
八、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2
九、境外生产经营和拥有资产情况............................................................................... 52
十、同业竞争情况........................................................................................................... 52
十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合法合规情况........... 53 十二、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业绩亏损情况说明 ........................................................ 5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5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60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63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66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67
六、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承诺........................................................................... 68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8
八、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8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68 十、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6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0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70
二、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7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9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9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9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91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93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98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99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9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03
三、保荐人声明............................................................................................................. 104
四、发行人律师的声明................................................................................................. 10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08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11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泉峰汽车/发行人 /上市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泉峰精密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Chervon Precision Technolog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泉峰中国投资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德润控股德润控股有限公司、Panmercy Holdings Limited
泉峰汽车安徽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泉峰汽车欧洲泉峰汽车精密技术(欧洲)有限公司(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博格华纳集团博格华纳集团(BorgWarner),总部位于美国,专注于设计 和制造高技术的产品来提高汽车引擎系统、传动系统和四轮 驱动系统
法雷奥集团法雷奥集团(Valeo),总部位于法国,专注于汽车电气化 智能驾驶及热管理系统的研发与生产
大陆集团大陆集团(Continental AG),总部位于德国,核心业务包括 轮胎、制动系统、车身稳定控制系统、自动驾驶技术及车载 电子设备
博世集团博世集团(Robert Bosch GmbH),总部位于德国,致力于汽 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技术等 产业
采埃孚集团采埃孚集团(ZF TRW Automotive Holdings Corp.),总部位 于德国,全球主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专业供应传输、转向 底盘系统零部件
舍弗勒集团舍弗勒集团(Schaeffler Group),总部位于德国,专注于汽 车内燃机及电动驱动系统业务
博泽集团博泽集团(Brose Group),总部位于德国,专注于车门系统 座椅调节、电机驱动及电子控制单元研发
马勒集团马勒集团(MAHLE Group),总部位于德国,全球知名汽车 零部件供应商,致力于内燃机优化与新能源技术开发
长城汽车/长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蜂巢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 资子公司
长安汽车/长安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为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特斯拉特斯拉(Tesla Inc.),总部位于美国,专注于电动汽车、太 阳能板及储能设备的研发与生产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汇川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集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最近一期/最近一期末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
A股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战投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定价基准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董事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二、专业术语  
DCTDouble Clutch Transmission的缩写,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可以 简单类比为是电子控制两套离合器总成的手动变速器,在整 个换挡期间能确保最少有一组齿轮在输出动力,从而不会出 现机械式自动变速器换挡动力中断的状况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通过信息系统 对信息进行充分整理、有效传递,使企业的资源在购、存、 产、销、人、财、物等各个方面能够得到合理地配置与利用 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光谱仪用于分析物质的光谱特性,通过测量物质对光的吸收、发射 或散射特性来识别物质成分和结构
X-Ray利用X射线穿透物体并检测其衰减情况,生成图像,用于检 测物体内部结构和缺陷,广泛应用于医疗和工业领域
工业CT通过X射线扫描物体并利用计算机处理数据生成三维图像, 用于非破坏性检测和材料分析
3D扫描仪通过激光或X射线等技术获取物体的三维形状和尺寸,用于 精确测量和质量控制
三坐标测量机用于精确测量物体在三维空间中的坐标位置,广泛应用于机 械加工和质量控制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jing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号(江宁开发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号(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1
注册资本:27,235.53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19日
邮政编码:210006
电话号码:025-84998888
传真号码:025-52786586
互联网网址:www.chervonauto.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股票简称:泉峰汽车
股票代码:603982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交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589429458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
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 所示: 注 1:股权比例根据泉峰汽车 2025年 7月 2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内截至2025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计算。

注2:泉峰转债已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摘牌,变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39,553,548股。截至2025年8月31日,泉峰精密持有公司21.20%股份,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公司19.05%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质押股份数 量(股)股东性质
1泉峰精密72,000,00024.880质押 26,795,285境外法人
2泉峰中国投资64,671,06822.350-境内非国有 法人
序 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质押股份数 量(股)股东性质
3王治星2,300,6950.800-境内自然人
4南京江宁经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金宁经开产 业强链股权投资(湖北)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277,3270.790-其他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50,3510.670-国有法人
6张艳1,516,6000.520-境内自然人
7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1,116,9820.390-其他
8孙志强800,1000.280-境内自然人
9上海量宇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量宇冠一二十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73,1000.270-其他
10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CICCFT10687,0440.240-其他
合计148,093,26751.180-- 
注 1:2025年 7月 23日,泉峰精密解除了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质押的 6,795,285股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泉峰精密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股。

注 2:2025年 7月 15日,泉峰中国投资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质押 12,700,000股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泉峰中国投资质押股份数为 12,700,000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泉峰精密及泉峰中国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质押数量合计为 2,679.5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26%。该等股份质押不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泉峰精密持有发行人24.8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发行人22.35%股份,是泉峰精密的一致行动人。

泉峰精密成立于 2011年 12月 30日,公司类别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泉峰精密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Chervon Precision Technolog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编号1694751
注册地址Unit 04, 22/F,Saxon Tower,7 Cheung Shun Street, Lai Chi Kok, Kowloon
已发行股本100股(每股港币1元)
实收资本100港元
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主营业务持有资产

(四)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潘龙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控制泉峰汽车47.2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潘龙泉先生,男,中国香港籍,证件号码为 R433****,住所为***,GrandPromenade38 TaiHongStreet,Hong Kong。

潘龙泉先生的简历如下:
潘龙泉先生,香港永久居民,拥有新西兰永久居住权,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1988年 7月至 1993年 6月就职于南京五矿进出口公司任销售员;1993年 6月开始筹建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994年 1月至今任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 9月至今任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 12月至今任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8月至今任泉峰中国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 3月至今任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 6月至今任泉峰(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 1月至 2021年 9月任南京搏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 2月至今任南京苏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 8月至今任南京耀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 3月至 2020年 10月任南京江宁联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5年 2月至 2023年 5月任 Chervon North America, Inc.董事;2013年 8月至今任 Chervon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6年 10月至今任 Chervon Canada Inc.董事;2010年 11月至今任 Chervon (HK) Limited董事;2007年 6月至今任 Chervon Europe Limited董事;2013年 7月至今任 Chervon Australia Pty Limited董事;2009年7月至今任Chervon Global Holdings Limited董事;1999年6月至今任Cherv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总裁;2007年 5月至今任 Panmercy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09年 8月至今任 Chervon Assets Management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02年 8月至今任Chervon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2005年 4月至今任 Chervo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17年 7月至今任香港南京江宁同乡联谊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6月至 2020年 10月任中欧睿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 10月至今任中欧睿意企业1月至今任 Chervon Assets Holdings Limited 董事;2021年 1月至今任泉峰(南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 3月至 2016年 10月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 10月至今任泉峰汽车董事长;2020年 9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 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分类代码 C3670)。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制造业的子行业之一,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行业协会自律监管。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相应的地方监管部门等,行业自律监管机构主要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是我国汽车制造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行业政策、发展规划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以及管理和审批投资项目等工作。

工信部是我国汽车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的拟定和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汽车制造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汽车市场。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职能为行业及市场的调研、制定和起草行业标准、监督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等。

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模和技术的不断提升是汽车工业繁荣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环节。因此,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宏观产业政策支持,这些政策法规鼓励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提升研发、生产及制造水平,推动了新材料、轻量化等技术的推广及应用,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如下:
序号颁布时间颁布机构名称内容概要
12017年 4月工信部、发改 委和科技部《汽车产业中长 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先进车用材料及制造装备。依托国家科技计 划(专项、基金等),引导汽车行业加强与原材料等 相关行业合作,协同开展高强钢、铝合金高真空压铸 半固态及粉末冶金成型零件产业化及批量应用研究, 加快镁合金、稀土镁(铝)合金应用,扩展高性能工 程塑件、复合材料应用范围。鼓励行业企业加强高强 轻质车身、关键总成及其精密零部件、电机和电驱动 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开展汽车整车工艺 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等先进制造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工程 应用。
22017年 6月发改委、 工信部《关于完善汽车 投资项目管理的 意见》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进入新能源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领域。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 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内生动力。
32018年 12月发改委《汽车产业投资 管理规定》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 兼并重组力度。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 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 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未来新 建独立燃油车项目将被禁止,现有燃油车产能的扩大 也将要满足更加高标准的要求。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 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其他各 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42020年 2月发改委等 11 个部门智能汽车创新 发展战略》到 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 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 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 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 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 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等)实现区 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 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 网络实现全覆盖。
52020年 4月财政部、工信 部、科技部 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年底。平缓补 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 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 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为加快公 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 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 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 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 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 模上限约 200万辆。
序号颁布时间颁布机构名称内容概要
62020年 10月国务院 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力争经过 15年的持续努力,我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 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 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 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 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
72020年 12月商务部、发改 委、工信部 财政部、交通 运输部等《关于提振大宗 消费重点消费促 进释放农村消费 潜力若干措施的 通知》通知要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 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 求管控效果等,对现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 等制度进行优化完善;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 加号牌指标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 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
82020年 12月财政部、工信 部、科技部 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 善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的通知》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年基础上退坡 20%,为 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 运、出租(含网约车)等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 在 2020年基础上退坡 10%;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 准入管理,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 等乱象,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
92021年 3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 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聚焦包 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 术创新应用;并将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作 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领域之一。
102021年 5月中国铸造 协会《铸造行业“十 四五”发展规划攻克装备制造业所需关键铸件的自主化制造、强化关 键共性铸造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铸造工艺数值模拟 仿真技术研究与应用、推进铸造行业协同创新能力建 设及推进铸造行业绿色发展等被列为主要 任务。
112021年 7月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十四五”汽 车产业发展建议产业链、供应链基本实现安全可控,零部件创新能力 建设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关键 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国际产能合作持续 深化,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和产业集群
122021年 8月交通部、 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 驱动加快建设交 通强国的意见》加快新一代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技 术船舶、航空装备、现代物流装备等自主研发及产业 化;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 算和新一代无线通信、北斗导航、卫星通信、高分遥 感卫星等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开发新一代智能 交通系统,促进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加快应用
132021年 10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 发 2030年前碳 达峰行动方案的 通知》(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二)节能降碳增效 行动;(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四)城乡建设 碳达峰行动;(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六)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 动;(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九)绿色低碳 全民行动;(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142022年 1月发改委等 部门《“十四五”现 代能源体系规划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
序号颁布时间颁布机构名称内容概要
152022年 5月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 乘用车车辆购置 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 2022年 6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 日 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 30 万元的 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162022年 8月工信部、发改 委、生态 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 领域碳达峰实施 方案的通知》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 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 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 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
172023年 3月国务院《关于 2022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 2023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草案的报告》阶段性对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延 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消 费,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促进绿色 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推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 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182023年 4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生态环 境部关于推动铸 造和锻压行业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到 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保 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 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 同。重点领域高端铸件、锻件产品取得突破,掌握一 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一体化压铸成形、 无模铸造、砂型 3D打印、超高强钢热成形、精密冷 温热锻、轻质高强合金轻量化等先进工艺技术实现产 业化应用。建成 10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 初步形成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良 好生态
192023年 6月工信部、发改 委、农业农村 部、商务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 2023 年新能源汽车下 乡活动的通知》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新能源汽车生 产企业、销售企业积极参与,推荐适宜农村市场的先 进车型,制定促销政策,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202023年 6月财政部、税务 总局、工信部《关于延续和优 化新能源汽车车 辆购置税减免政 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 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 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 超过 1.5万元
212023年 7月发改委等 部门《关于促进汽车 消费的若干措施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 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 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 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 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222023年 10月发改委《国家碳达峰试 点建设方案》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 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淘汰老 旧交通工具
232023年 12月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类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 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
242023年 12月国务院第五 次全国经济 普查领导小 组办公室《工业战略性新 兴产业分类目录 (2023)》“高品质铝铸件制造”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铸件”被列为重点产品和服务
序号颁布时间颁布机构名称内容概要
252024年 6月工信部《2024年汽车标 准化工作要点》从健全汽车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急需标准研制等 五方面提出 19条具体任务,其中提出健全汽车技术标 准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等举措,为汽车零 部件行业的标准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62024年 8月商务部等 部门《关于进一步做 好汽车以旧换新 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 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 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 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 者于 2024年 4月 24日(含当日,下同)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 车或 2018年 4月 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 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升及以下排 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报废 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升 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万元
272024年 12月国务院《城市公共交通 条例》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在城市公共交通 系统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 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282024年 12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 确新能源汽车政 府采购比例要求 的通知》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 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 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 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30%
292025年1月 5日发改委、财政 部《关于2025年加 力扩围实施大规 模设备更新和消 费品以旧换新政 策的通知》1、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 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 围; 2、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 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 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 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 1.3万元
302025年3月 16日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 行动方案》1、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 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 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 化升级; 2、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 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 消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 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 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 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