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聚合顺(605166):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0:15:22 中财网
原标题:聚合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 象一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1,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2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担保对 象二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8,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01,935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担保对 象三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0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6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5.17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注: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260,000万元、181,93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和2025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6亿元,其中为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特种”)、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经贸”)提供的担保分别不超过7亿元、12亿元、1.5亿元,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担保到期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到期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万元)债权人 (授信银行)
聚合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11,00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江东支行
聚合顺新材料股杭州聚合顺特种材2,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分行
聚合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 材料有限公司10,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为满足聚合顺鲁化、聚合顺特种、聚合顺经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合计2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万元)债权人 (授信银行)
聚合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11,00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东大道支行
聚合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 材料有限公司8,00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枣庄滕州支行
山东聚合顺鲁化 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 贸有限公司2,000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枣庄滕州支行
注:公司本次为聚合顺特种提供的11,000万元担保额度,系与杭州银行江东大道就原最高额保证合同到期后续签所产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H00UX7H  
成立时间2019-10-23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临江工业园区纬十路389号  
注册资本5,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生产:尼龙6新材料;销售:原材料(己内酰 胺)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807,087,250.641,643,216,888.77
 负债总额1,683,886,104.101,532,143,530.72
 资产净额123,201,146.54111,073,358.05
 营业收入1,258,403,717.172,983,515,753.15
 净利润12,127,788.4914,446,076.28
2、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65%股份;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35% 股份
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UKMYU00
成立时间2020-12-11
注册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 径)(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895,032,899.511,938,055,064.48
 负债总额1,322,057,225.901,366,944,158.52
 资产净额572,975,673.61571,110,905.96
 营业收入1,109,392,594.051,621,453,002.06
 净利润37,864,767.65133,106,536.29
3、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控股孙公司(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聚合顺鲁化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聚合顺鲁化65% 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晓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CHJDQB9M
成立时间2023-04-27
注册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山东 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贸易经纪;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92,234,620.7388,456,282.11
 负债总额86,817,622.4284,762,158.1
 资产净额5,416,998.313,694,124.01
 营业收入142,116,975.5378,932,335.08
 净利润1,722,874.30-1,894,413.90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被担保方:聚合顺特种)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支行(乙方)
担保额度:1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一、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延迟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二、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1)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2)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含复息);(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二)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滕州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被担保方:聚合顺鲁化)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滕州支行
担保额度:8,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滕州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被担保方:聚合顺经贸)
保证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滕州支行
担保额度: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与本文三、(二)的保证范围相同。

保证期间:与本文三、(二)的保证期间相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聚合顺鲁化、聚合顺特种、聚合顺经贸日常经营需求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信用状况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对聚合顺鲁化、聚合顺特种、聚合顺经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260,000万元、181,93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17%、94.59%,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