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1:45:2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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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把握功能定位,
忠实履职尽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维护股东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将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第二条 定位
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董事会应当维护党委
在公司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照
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决定重大问题的程序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
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公司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及时报上级部门审批,保障国家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 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
本集团发生《上市规则》中“应当披露的交易”章节和《5号监
管指引》中界定的交易事项,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交易标准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市规则》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上
市规则》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可免于或豁免进行审议和披露的事项,公司可遵照相关规定免于或申请豁免进行审议和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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