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002737):授权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使用公司部分注册商标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使用公司部分注册商标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葵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使用公司部分注册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授权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公司第45649037号“葵花”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第30类)、第8934143号“葵花宝粒”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第30类)、“小葵花”美术作品(图样见下文),授权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使用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万元/年。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葵花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五常市葵花大街100号
葵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葵花集团”)持有本公司45.41%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持有葵花集团41.85%股权,为葵花集团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董事、总经理关一女士分别持有葵花集团5.07%股权;本公司董事周建忠先生任葵花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关彦玲先生任葵花集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葵花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情况 葵花集团承诺,授权商标及美术作品不用于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保健品、健康养生品类)。本次商标授权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商标许可使用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葵花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核查,截至目前,葵花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主要内容
1、使用产品与业务范围: 乙方承诺,授权商标及美术作品不用于与甲方体系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保健品、健康养生品类); 2、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 3、使用场景:包括产品包装、说明书、宣传物料(海报、宣传片、展会物料等)、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线下门店标识等与产品推广、品牌展示直接相关的场景; 4、授权使用主体范围:乙方及乙方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不含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可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和范围内使用授权商标及美术作品;5、禁止行为:除本协议约定的外,乙方不得将授权商标再授权、转让、出租、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 (三)授权期限:授权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四)授权使用费:使用费总计:人民币15万元整/年;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约定向乙方收取授权许可使用费。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授权商标、美术作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3、如乙方存在同业竞争、侵权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据双方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授权许可使用费。 2、乙方不得超越授权许可使用范围使用被授权的商标及美术作品。 3、乙方应确保使用授权商标、美术作品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因产品质量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品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如因乙方的销售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民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等),乙方应积极消除影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乙方设计的产品包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乙方不得将与授权商标、美术作品内容相似或近似或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的文字或图形注册商标。 7、如遇第三方侵犯授权商标权的行为,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由双方互相配合开展维权工作。 (七)关于商标、美术作品授权许可使用终止或解除的约定 1、授权许可使用期限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授权许可使用费的。 (2)甲方丧失本协议约定的商标的商标权及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裁决、司法裁决等原因)。 (3)乙方超越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许可使用范围的。 (4)乙方存在与甲方同业竞争、侵害甲方商标权或其他违约行为。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和乙方共同清点带有授权商标及美术作品的半成品、成品和包材数量,甲方同意乙方将上述半成品和包材加工为成品并销售完毕。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授权许可使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尚欠的授权许可使用费。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导致本协议解除时,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授权许可使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尚欠的授权许可使用费。 3、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侵权、违规宣传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4、如非因乙方过错或原因,甲方单独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将收取的授权许可使用费全部退还给乙方。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葵花集团使用本公司部分注册商标及美术作品,合规用于不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产品(已承诺),有助于本公司增强品牌曝光度、加大品牌传播力,拓展受众领域与人群、提升品牌价值与影响力。 本次商标授权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与利益输送,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本年度与葵花集团(含下属非葵花药业体系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总计361.55万元,上述金额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与葵花集团子公司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额度在已获批的审批额度内。 六、审议程序 本次商标授权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本公司与葵花集团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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