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原因:鉴于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数量为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9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1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李会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年审费用为12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1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上一年度年审费用为12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3年,对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将配合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 关要求,做好沟通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 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合理恰当,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 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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