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3009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9:40:37 中财网
原标题: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胤时尚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38.4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9.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9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31.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7,659.02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配置金额
1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10,678.6310,678.6310,678.63
2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6,873.0526,873.0520,946.02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配置金额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107.3410,107.3410,107.34
4补充营运资金10,000.0010,000.006,000.00
 合计57,659.0257,659.0247,731.99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中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为用于“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调整前募 集资金配 置金额变更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配置金额
1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10,678.63+4,500.0015,178.63
2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20,946.02-4,500.0016,446.0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107.34-10,107.34
4补充营运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47,731.99-47,731.99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实施主体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浙江中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胤秀文化有限公司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总额10,107.348,367.501,679.84
4拟使用募集资金10,107.348,367.501,679.84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中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5779065684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胤秀文化有限公司577906568510000
三、前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募集资金合规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在公司董事会单独审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监管协议的情况下,项目实施主体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5 10
年 月 日,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中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胤秀文化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因工作疏忽,公司未在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时,同步审议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议案。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本次追认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期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主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实施主体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项目实施主体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时,因疏忽未同步审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议案,存在程序瑕疵,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追认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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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举 潘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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