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3011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瑞德智能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5人,代表股份48,298,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23%。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46,42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01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87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87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7%。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87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1,952,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63,81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8,988,188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9个子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3,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1%;反对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3,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1%;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3,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1%;反对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6756% 156,400 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23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0,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5%;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6%;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2%;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3,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1%;反对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6762% 155,900 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22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73%;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9%;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4,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73%;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9%;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关联股东汪军、黄祖好、潘卫明、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6%;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4,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73%;反对15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9%;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五名非独立董事,汪军先生、潘靓女士、黄祖好先生、路明先生、孙妮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汪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46,453,974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6,97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汪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提名潘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46,453,974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6,97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潘靓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提名黄祖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46,453,974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6,97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黄祖好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提名孙妮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46,453,974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6,97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妮娟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提名路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46,453,974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6,97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路明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均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三名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周军先生、李文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夏明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6,455,468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8,468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夏明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提名周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8,468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周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提名李文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46,455,471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28,47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文茜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宝明、韩若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