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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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6:05: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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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三协电机:常州 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 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106
常州 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常州 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协电机”、“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10月7日行使完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8.83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7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07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5,310.93万股增加至7,380.93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8.05%。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常州 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三协电机于2025年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2,700,000股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3日登记于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5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德金泽E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都睿泽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睿昇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账户名下。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5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2025年9月8日)开始计算。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070.0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360.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17.39%;向网上投资者配售1,710.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82.6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10月9日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0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15-8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结构变化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一、限售流通股 | | | | | | | | | 1 | 盛祎 | 33,444,438 | 47.03 | 33,444,438 | 45.31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
份的锁定手续;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
司上市后,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5、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
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
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
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
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是指
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
持有股份剩余的锁定期);
6、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2 | 朱绶青 | 10,349,724 | 14.55 | 10,349,724 | 14.02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
份的锁定手续;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 实际控制人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
司上市后,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5、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
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
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
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
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是指
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
持有股份剩余的锁定期)。 | | | 3 | 深圳市稳正景明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 4,866,965 | 6.84 | 4,866,965 | 6.59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
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 发行前同一控
制下合并控制
超过10%的股东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上述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 4 | 深圳市稳正长泽创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 | 2,447,035 | 3.44 | 2,447,035 | 3.32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
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上述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发行前同一控
制下合并控制
超过10%的股东 | | 5 | 盛月瑶 | 538,200 | 0.76 | 538,200 | 0.73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
份的锁定手续;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 一致行动人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
司上市后,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
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5、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公司上市第
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
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
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
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是指
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 |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持有股份剩余的锁定期);
6、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6 | 盛松 | 207,000 | 0.29 | 207,000 | 0.28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
份的锁定手续;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及时申报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 董事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
5、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7 | 薛小丽 | 207,000 | 0.29 | 207,000 | 0.28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或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
份的锁定手续;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及时申报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 董事、财务总监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
5、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8 | 倪进宽 | 207,000 | 0.29 | 207,000 | 0.28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9 | 余方成 | 207,000 | 0.29 | 207,000 | 0.28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0 | 吴春扣 | 138,000 | 0.19 | 138,000 | 0.19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11 | 陆宇君 | 110,400 | 0.16 | 110,400 | 0.15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2 | 戈翔俊 | 110,400 | 0.16 | 110,400 | 0.15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3 | 陈都亮 | 69,000 | 0.10 | 69,000 | 0.09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4 | 圣利 | 69,000 | 0.10 | 69,000 | 0.09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15 | 董雪强 | 41,400 | 0.06 | 41,400 | 0.06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6 | 文涛 | 41,400 | 0.06 | 41,400 | 0.06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7 | 付荷庆 | 41,400 | 0.06 | 41,400 | 0.06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18 | 陈韵 | 13,800 | 0.02 | 13,800 | 0.02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2023年定向发行时认购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批解除限售,每
批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分别为认购数量的30%、30%、40%(截至本 | 自愿限售的股
东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 | | | |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 | | 19 |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59号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 | - | 1,130,000 | 1.53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高
级管理人员参
与本次配售的
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 | 20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55,000 | 0.62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1 |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恒德金泽E36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340,000 | 0.46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2 | 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乐都睿泽价值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 | - | 340,000 | 0.46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3 |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丹金睿昇成长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340,000 | 0.46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4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鹿秀驯鹿94号私募证券 | 75,000 | 0.11 | 170,000 | 0.23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投资基金) | | | | | | | | 25 | 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艾叶进取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142,000 | 0.20 | 142,000 | 0.19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6 | 宁波正海渐悟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正海渐悟惠风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2,000 | 0.20 | 142,000 | 0.19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7 | 共青城中易木森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000 | 0.19 | 135,000 | 0.18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8 | 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 | 0.13 | 90,000 | 0.12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29 | 杭州兴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兴健尔宝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80,000 | 0.11 | 80,000 | 0.11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30 | 常州经开区上市后备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000 | 0.08 | 56,000 | 0.08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31 | 苏州水润山禾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云水梅花天成价
值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000 | 0.08 | 56,000 | 0.08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32 | 北京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 45,000 | 0.06 | 45,000 | 0.06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 |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 | 数量(股) | 占比
(%) | 数量(股) | 占比
(%) | | | | | 公司(煜诚六分仪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 | | | | 略配售对象 | | 33 |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晨鸣10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45,000 | 0.06 | 45,000 | 0.06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34 | 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贝寅研究精选4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000 | 0.05 | 34,000 | 0.05 | 自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 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对象 | | 小计 | 54,009,162 | 75.95 | 56,709,162 | 76.83 |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 | | | | | | | 小计 | 17,100,138 | 24.05 | 17,100,138 | 23.17 | - | - | | | 合计 | 71,109,300 | 100.00 | 73,809,300 | 100.00 | - | - | |
注1: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考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将全部战略投资者
认购部分考虑在内,包括延期交付部分股票。
注2:以上数据尾数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发行人:常州 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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