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92041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8:56:06 中财网
原标题:苏轴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1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大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10月 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文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张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张文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

现拟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拟选举独立董事罗来千先生、独立董事刘亮先生、董事张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罗来千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拟选举独立董事曹迪先生、独立董事罗来千先生、董事韦颖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曹迪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拟选举董事张文华先生、董事彭君雄先生、独立董事刘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张文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2.议案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彭君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彭君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周彩虹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彩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沈莺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莺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鲁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鲁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继续聘任刘文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会议组织与文件管理等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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