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8:56:10 中财网
原标题: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久日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1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已终止)已终止95.10(前期已投入)
2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 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86,377.7254,941.65
3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已终止)已终止141.37(前期已投 入)
4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 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23,700.006,700.00
5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 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20,177.0020,177.00
6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 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1,800.001,800.00
7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4,500吨光刻胶项目19,170.8513,000.00
8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000吨/年 光引发剂H4酮项目6,637.725,000.00
9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0吨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4,000.003,900.00
10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1,000.00900.00
11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5,470.665,470.66
12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5,000.005,000.00
1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14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22,416.3022,416.30
合计215,750.25159,542.08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鉴于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天呈”)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宏远天呈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宏远天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万元向宏远天呈提供借款,用于宏远天呈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根据宏远天呈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分次逐步向宏远天呈提供资金。本次事项宏远天呈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借款。

本次借款利率将参考借款协议签订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实际债务融资成本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同期借款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宏远天呈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宏远天呈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罗想
注册资本:3,733.350000万人民币
住所:林西县工业园区冶金化工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生产、经营(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生产与经营);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制剂)购销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1,873.2050.175
2严东文560.0015.00
3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0.0015.00
4天津瑞岭化工有限公司280.007.50
5枣庄瑞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31.486.20
6侯艳杰228.676.125
合计3,733.35100.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宏远天呈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84,947,897.6790,128,017.50
负债总额(元)31,800,178.0340,670,744.68
资产净额(元)53,147,719.6449,457,272.82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38,279,935.9266,064,484.21
净利润(元)3,521,086.365,395,85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407,109.865,381,202.82
注:上述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天津中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5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宏远天呈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宏远天呈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宏远天呈生产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宏远天呈将通过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同时与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核程序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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