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600608):*ST沪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投财富广场B3栋2503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司董事长王天扬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郝娟女士、龚榆茜女士、黄雨晴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议案1、2项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所涉及的回避表决的股东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伟律师、李鼎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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