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9206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8:36:06 中财网
原标题:捷众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秋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919,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4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独立董事鲍航先生43,919,418100%当选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独立董事鲍航先生568,118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煜、项延海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江乾坤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10 月13日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鲍航独立董事任命2025年102025年第二次临审议通过
   月13日时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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