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和“监事”,或者将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将发起人股东名称更新至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的最新名称。其他非实质性修订,个别用词造句变化、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简称及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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