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湖北宜化(000422):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569,633.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314,445.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245,370.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 70%的部分参股公司提供9,818.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前述 预计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 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2025年9月,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类别的 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公司及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为全资子公司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嘉宜”)、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生态科技公司”)及参股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8,970.00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相关调剂额度范围。具体如下:
(一)新疆宜化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债务人: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4,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农(内蒙古)农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内蒙古)农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 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4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范围: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甲方因 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中农(江苏)农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江苏)农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 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1,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范围:2025年9月25日至2027年9月24日期间甲方因 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 (四)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签署的保证合 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17.85%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785.00万元。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五)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17.85%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785.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被担保方经营需要,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间接持股比例,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82.15%的比例为史丹利宜 化新材料提供担保,史丹利宜化新材料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前述担保方式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48,84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46%;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6,522.74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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