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5月4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2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813,4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3.95%,回购最高价格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8.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999,606.71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的8,981.3484万股股份用途变更为1,000万股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7,981.3484万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和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部分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后续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1,000万股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271,496,706股变更为2,261,496,706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271,496,706元减少为人民币2,261,496,70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1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30)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0-28138632 5、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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