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召开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2 123107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温 氏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年6月)》的规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 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 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 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 约束力。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 1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2日(星 期三)召开“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议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8:15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 号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 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按规定提 出临时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电子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 3 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温氏股份总部)。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 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 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债 券持有人需将上述登记资料在2025年11月6日17:00前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 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 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 4 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11 月10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会议联系人:黄艳 电话:0766-229292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 议。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现场记名表决的,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代理人)需先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 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 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温氏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 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 5 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0年6月)》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 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 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 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一:“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 书 附件二:“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6 附件一: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致: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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