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300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广州龙朔)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天龙 股票代码:300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3号汇美大厦1201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龙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 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天龙光电以外,广州龙朔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广州龙朔拟从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5,06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仍在减持期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不存在其他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539%。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1,5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75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0,025,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___________ 委派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1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318号 联系人:项新周 电话:0519-8268600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___________ 委派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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